根据我部工作需要,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(1个)
中共来宾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服从安排,爱岗敬业,尊敬领导,团结同事,有较好的奉献精神、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、工作责任感;
(二)具有全日制文秘、中文类本科以上学历,年龄30岁以下,男女不限;
(三)能熟练操作计算机,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三、工资、福利待遇
按《关于编制市本级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来财预〔2012〕39号)对“聘用人员经费”规定:
(一)基本工资:每人每月1100元;
(二)社会保险: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,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,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我部负担。
四、聘用形式
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后,签订劳动合同书,一年一聘,可以续聘。